招标编号:0711-17OTL13312001
开标时间:2017-12-25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国家电网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第一章招标公告
国家电网公司2017年北京西~石家庄和潍坊~临沂~枣庄~菏泽~石家庄1000kV特高压交流工程第一次设备招标采购-1000kV变压器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11-17OTL13312001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家电网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家电网公司。
2.招标范围
具体货物清单单独成册。
招标编号 |
货物名称 |
合同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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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数 |
包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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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17OTL13312001 |
1000kV变压器-新建 |
2 |
1-2 |
1000kV变压器-扩建 |
1 |
3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接受外协代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外协代购产品原厂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外协产品原厂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注册地外异地加工行为的投标以及任何分包、转包行为的投标。
(2)设计制造过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的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同类型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原厂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4)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专业检测是指国家电网公司新技术产品或者根据现场运行需要,委托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公开邀请进行的专门检测活动。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9)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部分人民检察院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10)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1)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如下:
1、1000kV变压器
目号 |
货物名称 |
业绩要求 |
试验报告 |
认证 证书 |
产品鉴定 |
条件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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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
技术规格 |
数量 |
运行(供货) 时间 |
||||||
(1) |
1000kV变压器 |
1 |
750kV变压器 |
9台 |
1年 |
型式试验、短路承受计算书 |
ISO9000 |
/ |
满足条件1或2或3 |
2 |
具有1000kV变压器供货业绩 |
1台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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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800kV及以上特高压直流工程换流变压器供货业绩 |
1台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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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1000kV套管:套管应具备特高压交流工程供货业绩并安全运行满1年,安全运行满1年的数量不满4支的每包限用1支,安全运行不满3年的限制在不超过每包台数40%的产品上应用。 (2)出线装置和在线监测装置:尚无特高压交流工程供货业绩,或有供货业绩但安全运行不满1年的出线装置和在线监测装置等主要组部件限制在每个标包不超过1台产品上试用。安全运行满1年不满3年、或满3年但数量不足3台的出线装置,限制在最多不超过每包台数50%的产品上应用,且其中安全运行满1年不满3年的限制在最多不超过每包台数30%的产品上应用。 (3)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满足上述要求的书面证明材料(合同、监造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