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邳州徐塘项目分公司位于江苏邳州市郊区,拥有4×300MW机组工程烟气脱硫共4套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其中石膏脱水系统、石灰石制粉、制浆、废水处理等系统为四台机组共用;2台立式磨机。4、5号脱硫系统一炉一塔布置方式,每台吸收塔有5台浆液循环泵,脱硫系统每台吸收塔内布置5层喷淋层,每台吸收塔两台氧化风机,一用一备。6、7号脱硫系统一炉一塔布置方式,每台吸收塔有5台浆液循环泵,脱硫系统每台吸收塔内布置5层喷淋层,每台吸收塔三台氧化风机,一用二备。4台脱硫系统均没有增压风机、旁路烟道;4套脱硫装置公用2套石膏脱水系统。
二、招标范围:
邳州徐塘项目分公司脱硫系统所有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内容包括脱硫及公用系统、设施投产前的生产准备工作,电气设备停、送电操作,热力机械设备的隔离措施工作;设备和系统分部试运工作;所属系统和设备整套启动工作;168小时试运及以后的全部运行工作及人员的培训和运行各项管理工作);随机组进行的脱硫系统抢修、临修运行维护配合;单体设备大修、抢修、临修等配合工作。
本项目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资质及其他要求:
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签订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近3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近3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4)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3.4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1)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应具备近5年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脱硫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经验。(须提供至少2个相应业绩的合同复印件),有独立完成本标段运行维护的能力。
3.5 开标前招标人组织投标人统一进行现场踏勘。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招标人不提供食宿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