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第二热电厂运煤改造工程翻车机改造部分EPC总承包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一、项目简介:
太原第二热电厂是我国五十年代开始建设的大型火力热电厂,电厂拆小建大,通过1~7期的改扩建,目前服役机组为6~7期,总装机容量达到1260MW(2×300MW+2×330MW),担负着供电、供热的双重任务,是太原市极为重要的电、热源点。
电厂总布置格局:主厂房A列面朝北,向北出线。由北向南依次为汽机房、锅炉房、除尘器、引风机、烟囱、条形煤场、电厂铁路专用线和汽车卸煤沟。
目前,电厂现有东、西两个煤场(以公用的1#输煤廊道为界),互为备用,担负着供电、供热的双重任务。翻车机改造EPC总承包储煤量约5.5×104t,东煤场储煤量约7.5×104t,合计储煤量约13×104t,厂外为来煤以汽车运输为主,铁路运输为辅。
响应山西省、太原市政府的要求,电厂燃煤取消公路运输,全部实现铁路运输,需对电厂铁路专运线、翻车机系统改造升级,满足电厂燃煤全部铁路运输火车皮接卸要求。
2014年以来,山西省、太原市等相关领导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对电厂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彻底取消公路运煤,来煤全部实现铁路运输。
二、招标范围:
本次投标方的工作范围应涵盖输煤EPC总承包工程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图设计(包含范围内的桩基图设计(如果有))、竣工图编制和相关技术服务,包括工艺、土建(结构和建筑)、电气、控制、给排水、暖通(采暖、通风、除尘)、总图等专业。
本项目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二个月。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资质及其他要求:
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签订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近3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近3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4)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3.4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业绩要求:
(1)近5年有2个及以上相关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及签字页)。
(2)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需提供证明材料)。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