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辽宁锦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方)位于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营盘乡大齐村,锦州热电公司共安装2台300MW汽轮发电机组,总容量600MW。辽宁大唐国际锦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服务项目, 承包期限为三年,每年依据合同执行情况,续签合同,最多至三年。
二、招标范围:
辽宁锦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的委托范围及工作内容:
1、负责办公楼综合管理服务
2、负责公寓楼综合管理服务
3、负责全厂车辆管理服务服务
4、负责文化中心综合管理服务
5、负责职工餐厅综合管理服务
合同期限为一年,招标人可以考察中标人在合同履约期间的实际情况,在甲乙双方意见一致情况下,依据符合非主业用工管理办法的规定的服务人数,经双方协商一致逐年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三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资质及其他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招标项目的服务资质等级和相应能力。并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具有二年以上服务经验,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有有效的社会统一代码证。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申请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5、 近三年无人身伤亡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或违约记录,也没有受到过主管部门的处罚。
6、未被列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8、本工程原则上不允许分包,需要分包的项目需经招标人批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2月05日至2017年12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