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12-0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山东武城陈公堤(50.0MW)风电项目工程设计项目【三次挂网】(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 GDCX02-SJZB17-0037
日 期: 2017年12月04日
1.1 招标条件
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龙源(德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武城陈公堤55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德发改核字【2016】96号)批准建设,项目公司为龙源(德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公司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20%,招标人为龙源(德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容量不超过55.0MW,25台2.0MW级别风电机组。计划工期:12个月。招标范围:风电场微观选址、地质详勘、地形测绘(1:500)、场内道路设计、风机及杆塔地勘、风机及箱变基础设计、基础接地、场内配电、风机吊装、主机、塔筒、箱变等初步设计、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水文气象:以可研报告为准。施工地质:以地勘报告为准(因无详勘,需要做地勘工作),前期可研报告作为参考。交通运输:以可研报告为准。周围环境:以可研报告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1.3 采用国内 公开招标方式( 一步制、 网上开标)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物的独立的法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次招标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4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4.1 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CA(certificate authority)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4.2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存续期内的独立的法人(以下简称“投标人”), 具备履行民事权利和义务能力,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4.3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
分包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1 |
工程设计项目 |
1、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设计单位; 2、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风力发电或新能源)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送电)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实施本招标项目的技术力量、施工设备及质量管理能力,并已通过ISO系列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5、投标人必须有近5年内整体勘测设计5个建设规模48MW及以上风场、单机容量1500KW及以上风电项目的业绩,需提供合同证明。 6、接受联合体投标。 |
(1)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文件的扫描件(包括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等)。
(2)满足招标公告1.4.3要求的业绩证明。
(3)按规定格式填写拟在本工程担任设计总工程师(项目经理)和主要设计人员的情况。
(4)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投标人概况表。
(5)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技术装备情况。
1.4.6 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与该成员所承担的工作相对应的资格、资质和实际的履约能力。除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联合体各方还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牵头方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一并提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6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7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12月04日 09:00整到 2017年12月12日 16:00整(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