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商工程【2017】282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宁陵县光伏扶贫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宁陵县光伏扶贫村级电站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宁陵县光伏扶贫村级电站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陵县光伏扶贫开发有限公司。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陵县光伏扶贫村级电站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 项目编号:商宁财采购(2017)057号
招标编号:商工程【2017】282号
2.4建设地点:商丘市宁陵县境内
2.5资金来源:扶贫专项资金及银行贷款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三个EPC标段、一个监理标段
标段名称 |
总村数 |
功率 |
招标控制价 |
第一标段 |
38个 |
300 KW/村 |
78396587.8元 |
第二标段 |
36个 |
300 KW/村 |
74270451.6元 |
第三标段 |
32个 |
300 KW/村 |
66018179.2元 |
第四标段 |
本项目施工、验收全过程监理 |
合同价的0.6% |
2.8承包方式:EPC总承包模式。
2.9招标范围:光伏电站的EPC总承包工作(包括勘察、设计,由中标方自行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勘察、设计,相关费用由中标方承担)、采购、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运行维护等全过程“交钥匙”工程。
2.10质量要求:投标用的光伏组件必须为质量合格的品牌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国家质量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规定。
监理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2.11计划工期:20日历天。
监理服务周期:涵盖全部建设周期
2.12免费质保期:光伏组件不低于 10年,逆变器质保期不低于 5 年,整体质保期不少于 1 年。质保期自光伏电站验收合格并网发电日开始计算,中标人在质保期内免费承担维保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至三标段(EPC总承包):
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5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需具有光伏电站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6投标人承诺确保20年内平均每瓦每年发电1度,不足部分由中标企业补齐或从运营保函中提取(投标人必须出具承诺书);
3.1.7本项目不接受被责令停业、停产、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暂停的企业参与投标申请;
3.2 第四标段(监理):
3.2.1 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2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于本单位);
3.2.3 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完成过同类工程项目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工程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
3.3本次招标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企业要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对象需含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或拟派项目总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所递标书将不予评审,查询时间应在报名期间内。
3.4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打印或截图,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以后查询的方为有效。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报名须知
2017年12月5日上午08:00至2017年12月 11日下午18: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