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井冈山电厂位于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距离市区约10公里,电厂总装机容量1920MW。二期2×660MW燃煤机组配套东方锅炉厂设计制造的DG2060/26.15-Ⅱ2型超超临界参数直流炉,分别于2009年11、12月投入商业运行,并同期投运SCR烟气脱硝。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号召,减少锅炉NOx排放,二期2台机组分别于2014年5、6月完成SCR脱硝增加备用层(第三层)催化剂的提效改造,#4炉于2016年4月完成了上两层催化剂的更换和再生。
SCR烟气脱硝超低排放改造按入口NOx浓度500mg/m3、90%脱硝效率,控制NOx排放浓度不超过50mg/m3。当前在锅炉50~100%负荷范围内,SCR脱硝装置入口NOx浓度平均在400mg/m3,可控制出口NOx排放浓度在50mg/m3以下。但原有最下层催化剂已运行超过27000小时,催化剂性能已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在满足国家新的排放标准要求的同时,氨逃逸存在超标现象,严重影响下游设备安全运行,为此需对最下层催化剂进行再生。
2、招标范围
2.1投标方负责该工程起于旧催化剂运出库房止于再生后催化剂吊运至库房工作(包括装车、卸车)。招标方只负责配合投标方文件、手续办理工作,期间涉及催化剂转运过程所有产生的风险由投标方负责。
2.2 催化剂的再生工作(投标方提供保证催化剂的再生详细工艺说明及方案,);
2.3 催化剂的储存保管工作。催化剂再生工作结束后,该批催化剂暂时储存在投标方,待招标方需使用时再电话通知。催化剂在投标方储存时间不得超过两年。
2.4投标方到招标方现场,双方根据催化剂的破损、是否硬堵塞等情况进行确认,预计可再生率为 。不可再生的催化剂必须由投标方和招标方双方进行确认,而后由投标方负责进行无害化处理。本次招标方共有251个模块,无论现有催化剂任何状态投标方需最终再生回来合格的催化剂模块为156个,其余由投标方回收处理。
2.5 按照原设计要求,另提供8块催化剂测试试块以便运行中检测。
2.6 催化剂密封装置2套。
2.7投标方在催化剂起运前必须在我公司办理安全文明生产协议。
2.8 供货范围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参数、材质 |
单位 |
数量 |
生产厂家 |
供货状态 |
备注(组件等) |
---|---|---|---|---|---|---|---|
1 |
再生催化剂 |
950×1905×1170mm; |
m3 |
237.56 |
DKC |
78×2块 |
含32个测试块 |
2 |
密封装置 |
非标 |
套 |
2 |
|
|
每台反应器各一套,含催化剂上部的不锈钢防尘网。 |
3 |
回收催化剂 |
950×1905×1170mm; |
|
144.67 |
DKC |
95块 |
由投标方回收处理 |
备注:1)序号(1)内16个活动测试块须破拆再生后的模块重新制作。
2)投标方应另外准备2根单独测试块作为第三方检测用。
3)因招标方共有251个需再生的催化剂模块,最终招标方只需供货再生合格的催化剂模块156个,其余的模块由投标方回收,投标方无论是按废品处理还是回收利用该费用计入总终的投标总价中。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投标方必须持有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HW49),有效期至少到2018年底;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台300MW火电机组脱硝催化剂工厂再生业绩(提供原始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并提供至少一份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的跨省危险废物转移五连单(并出具五连单单样),以及投标人与危废运输企业的运输合同(投标时应提供原件备查)等相关证明材料。废催化剂运输车辆应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3.4投标人应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体系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相关的认证证书,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是代理商,则提供有效的原厂家授权书和原厂家的相关证书视为满足此条要求);
3.5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7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8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4.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2月06日09:00起至2017年12月10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字页)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制作成一个WORD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5.5招标文件费:500元/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