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拟对成都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非BT部分)、10号线二期工程(非BT部分)、11号线一期工程(非BT部分)保险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
1.工程概况 成都轨道交通8 号线一期工程,西南向东北走向,西南起于谢家桥站,东北至终点十里店站,全线主要经过双流区、高新区、武侯区、锦江区、成华区,全部采用地下敷设方式。设元华车辆段1 座,设1 座主变电站所和1 座二级开闭所,控制中心位于崔家店。 成都轨道交通10 号线二期工程,串联了主城红牌楼综合枢纽、双流机场、成贵铁路双流西客运枢纽、花源新城、花桥新城至新津主城区。 成都轨道交通11 号线一期工程起于观东路站(不含),止于回龙路西站(含)。设回龙停车场一座,从回龙路西站接轨,在庙儿堰站附近设主变电所1 座。 成都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非BT部分)、10号线二期工程(非BT部分)、11号线一期工程(非BT部分)范围主要包括:管线的迁改、自动售检票系统采购及安装、信号系统采购及安装、车辆段和停车场工艺设备(含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主变电站及其外电通道工程、安防采购及安装、电扶梯设备采购及安装、车辆等。 2.项目概况 2.1招标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2项目名称:成都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非BT部分)、10号线二期工程(非BT部分)、11号线一期工程(非BT部分)保险 2.3建设地点:成都市 2.4服务期限:自本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成都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非BT部分)、10号线二期工程(非BT部分)、11号线一期工程(非BT部分)工程保证期结束之日止。 无论本保单是否存在其他相反的规定,建筑安装期的止期以开通试运营(载客)之日为准;如存在部分区间线路或车站等被保险工程正式投入运营,自运营之日起该部分的建筑安装期的保障自动终止而转入保证期的保障,其他部分的建筑安装期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2.5招标险种: (1)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 (2)雇主责任保险; (3)公众责任保险 2.6招标范围:成都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非BT部分)、10号线二期工程(非BT部分)、11号线一期工程(非BT部分)保险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总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在工程所在地开展财产保险业务的、可以独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已获得总公司唯一授权的保险公司。 3.2投标人总公司注册资本金和公积金以经2016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之和必须达到10亿元人民币以上(含);2016年度或2016年4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得低于100%。 3.3投标人总公司须拥有近五年(2012年-至今)承保类似工程项目保险服务业绩; 注:(1)类似工程项目是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或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其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含轨道交通工程,下同联系人:李 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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