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徐电石灰处理污泥脱水系统改造工程
二、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四、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建造。即投标方应完成整个污泥脱水处理系统的工程管理、设计、设备采购和供应、整个系统的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验、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试运行,直至正常运行移交生产。投标方应取得安全、计量、消防、压力容器等许可证及使用证,并通过环保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满足污泥脱水处理区各系统正常运行的需要。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技术规范书。
项目主要内容包括:
石灰处理系统来的泥水排入2座300m3的地上式污泥调节池,通过污泥输送泵,暂定工作参数流量50m3/h,扬程0.8MPa,污泥输送泵100%备用,把调节池内的泥渣送入板框压滤机中。板框压滤机的分离液、初期运行的固相排水均需排至滤液水箱,由滤液排放泵排至石灰处理系统的澄清池进口。而泥饼则掉入板框压滤机下部的泥斗,泥斗装满后可卸到其下方的汽车,运到灰场。输送泵进口、出口管道均设有冲洗水,脱水楼一层设有集水坑和潜污泵。车间每层设有冲洗地面的水管接口。为维护板框压滤机,每台板框压滤机设电动单梁起重机一台。
系统的出力为处理绝干泥量约2000kg/h,即约48吨/天,板框压滤机必须设置1套备用。污泥脱水系统土建部分按布置预留1套空间。污泥输送泵和污泥循环泵可布置在污泥泵房内;与此相邻的污泥脱水楼二楼布置板框压滤机、泥斗等;加药设备(如需要)和板框压滤机的辅助设备布置在污泥脱水楼一楼。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技术规范书。
五、工程概况:
国华徐州发电有限公司始建于上世纪70年代,原全厂装机容量为4×137.5MW机组及4×220MW燃煤机组,厂区位于山坡上,西高东低阶梯布置。经过历年拆除改造以及上大压小建设工程,2010年在拆除4×137.5MW机组的场地上,新建2×1000MW超超临界烟塔合一燃煤机组,目前全厂主要运行机组为两台燃煤机组。
厂里建有一套石灰处理系统,通过石灰处理系统的澄清、过滤处理和加酸pH调节,使系统出水能满足工业水系统、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进水和循环冷却水的补充水的进水要求。该系统出力约为4500m3/h。现拟就该石灰处理系统设置一套污泥脱水系统,以保证石灰处理系统的正常排泥。
本次改造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70天内完成168h试运行合格,并移交生产。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
2、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及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方必须有两个及以上板框压滤机污泥脱水项目设备成套供货及施工的经验和业绩;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年内(2014年度至2016年度)经审计的会计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银行(或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5、招标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神华集团或集团子分公司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5、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实行三证合一的直接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1、2、3项),到指定地点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投标人只能采用网上提交购标申请的方式购买标书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12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标书款:人民币1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