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高碑店市2017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村生活用水置换项目已由保定市水利局以保市水字[2017]533号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高碑店市水利工程建设处,建设资金为中央资金,招标人为高碑店市水利工程建设处。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高碑店市2017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村生活用水置换项目监理 2.3主要建设内容:本次水源置换工程供水范围涉及高碑店市4个乡镇133个村,其中4座农村联村集中供水水厂和三个单村,为前曲堤水厂、肖官营水厂、辛立庄水厂、龙堂水厂以及道口村、大道王庄村、北垡上村,涉及人口122629人。铺设管道直径De110、De160、De315,管材为PE管,管道总长度为38.018km。 2.4监理范围: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5监理期限:自委托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至保修阶段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能满足本次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要求; (3)项目所在地或单位注册地检察院开具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2017年至少连续参加6个月社保有效证明材料; (6)进冀投标企业需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通过的(在有效期内); 4.1凡有意承建本项目的施工企业,请派代表于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12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联系人:李 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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