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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碑店市2017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村生活用水置换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0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 本招标项目高碑店市2017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村生活用水置换项目已由保定市水利局以保市水字[2017]533号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高碑店市水利工程建设处,建设资金为中央资金,招标人为高碑店市水利工程建设处。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工程名称:高碑店市2017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村生活用水置换项目施工
    • 2.2工程地点:共涉及4个乡镇133个村
    • 2.3主要建设内容:本次水源置换工程供水范围涉及高碑店市4个乡镇133个村,其中4座农村联村集中供水水厂和三个单村,为前曲堤水厂、肖官营水厂、辛立庄水厂、龙堂水厂以及道口村、大道王庄村、北垡上村,涉及人口122629人。铺设管道直径De110、De160、De315,管材为PE管,管道总长度为38.018km。
    • 2.4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 2.5工期:2018年6月底前全部完工。
    • 2.6标段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需具备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项目所在地或单位注册地检察院开具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4)需提供PE管材的厂家授权书;
    •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2017年至少连续参加6个月社保有效证明材料;
    •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 (7)进冀投标企业需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通过的(在有效期内);
    •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9)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承建本项目的施工企业,请派代表于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12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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