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度第三批集中(中电投贵州务正道1000kt/a氧化铝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2017-12-05
招标内容:见本公告第二条。
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
业 主:
项目地点:贵州省遵义市务川县镇南镇同心村;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交货及工期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交货期或工期 |
1 |
化灰机设备 |
合同生效后4个月内,现场车板交货。内容详见第三卷。 |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
序号 |
招标文件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费用(元) |
01 |
CPCEC/GC-ZB-26-2017-03-05 |
化灰机设备 |
4 |
台 |
化灰机设备4台。内容详见第三卷 |
1000 |
注:(1)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化灰机设备 |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小于300万元人民币。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产品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投标人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无重大产品质量或安全事故而被起诉并败诉的事件发生。 近三年内,无重大经济合同或其它对招标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处于被诉讼状态或败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两年以上盈利。 国产设备制造厂商能直接销售的,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10.投标人供货设备应为成熟的产品,近五年设计、制造过与本次招标同类设备两个项目并成功运行的业绩。(需提供近五年合同复印件、业绩表等证明材料)。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及购买
(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