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汽车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胜太西路62号新建变电所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一、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胜太西路62号新建变电所变配电设备采购及服务 2、工程地点:南京市江宁区 3、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4、合同估算价: 120万元 5、招标内容:变配电设备采购及服务 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三、投标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不接受报名,公告发布时间即为投标报名时间)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本工程采用随到随审,请各投标人按照本招标公告第“七”条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随到随审核,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原件当场审核后退还。递交地点同报名地点 五、资格审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本金大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核查) 2.投标人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核查) 3.投标人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地方电力监管专业办公室办法的“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承试类五级电力设施许可证”及以上级别的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提供证书,原件核查) 4.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提供证书,原件核查) 5.提供承诺,确保满足江苏省电力公司供电公司相关要求,能够顺利通过南京供电部门验收,确保按时送电(提供承诺书) 6.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7.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8.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9.资格预审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场参加资格预审(并将上述原件复印件装订在书面资格审查资料中),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10.各投标人请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加投标报名及资格审查,并将上述资料装订在书面资格审查资料中。 1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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