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废旧物资范围与提货方式
1.1项目概况
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所属平凉电厂位于陕、甘、宁三省交界的平凉市以东二十里铺。电厂一期4×300MW燃煤机组,分别于2000年、2001年及2003年建成投产发电,二期2×600MW燃煤空冷机组,分别于2010年实现“双投”建成投产发电。一期#1、#2、#3、#4机组供热改造工程已于2012年、2014年建成投入使用。厂址:平凉电厂位于平凉市东约10公里的二十里铺。平凉市位于甘肃省东部,是陇东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312国道、宝中铁路分别从厂址南北经过,交通运输条件十分便利。
1.2废旧物资范围
1.2.1废旧钢材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废旧钢材 |
|
吨 |
1500 |
最终以实际出库为准 |
1.2.2其他废物(危废类)
序号 |
名称 |
废物类别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废矿物油 |
HW08(900-249-08) |
吨 |
20 |
按实际转移量结算 |
2 |
废离子交换树脂 |
HW49(900-044-49) |
吨 |
3 |
按实际转移量结算 |
3 |
废酸 |
HW35(900-300-34) |
升 |
10 |
按实际转移量结算 |
1.3 提货方式及时间、地点
提货方式:买方应按卖方的安排,持财务部门开据的货款到帐证明,自带车辆和装卸人员由卖方工作人员带领到仓库提货,提货费用买方自理,并要负责清理好现场废弃物。
提货时间:买方应在货款到帐30个工作日内将所有物资提清,危险废物应在危险废物转移报批表批复的转移时间内将所有物资提清,。
提货地点:平凉电厂卖方工作人员指定地点提货。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与所投产品相符,是具有资质的回收商,危险废物具有环保部门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金。
2.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5投标人必须对本次招标采购中的所有项进行投标。
2.6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7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2.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当具备全部相应的资格条件,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指定负责单位。
3.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2月6日9:00起至2017年12月12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业绩合同等材料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15日17:00止)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5招标文件费: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