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1、项目批文:上林供电【2017】67号、上林供电【2017】79号 2、项目名称:南宁上林供电局2018年办公及营业场所物业管理项目公开招标 3、项目编号:0002200000026643 4、招标单位: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宁供电局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7、招标范围: 7.1南宁上林供电局2018年办公及营业场所物业管理为一个标段,包含三个内容: (1).物业管理 (2).食堂委托管理 (3).代驾服务 7.2委托管理事项: 南宁上林供电局办公区及营业场所总面积约为9.20万平方米;本部食堂等5个食堂服务。 7.3具体服务事项 (1)、物业养护维修管理服务: 建筑物养护维修、供电系统养护维修、给排水系统养护维修 (2)、安保秩序管理服务。 (3)、清洁保洁服务。 (4)、绿化养护服务。 (5)、会议及接待服务。 (6)、食堂管理服务。 (7)、代驾服务。 (8)、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这里所说的服务事项泛指总的服务区域中所需的服务,但不是所有的服务都覆盖全部区域,例如员工食堂清洁由食堂人员负责,物业服务就无需再对食堂进行清洁等。 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9、本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宁上林供电局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详见附件《物业服务范围》 二、投标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较丰富的物业服务及管理经验、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代表需提供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由投标单位对该代表人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 (3)投标人须提交检察机关投标截止日前2个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经确认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主体应为投标人和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否则视为无效。 (4)报价人须提交本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提交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并提供书面声明承诺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真实有效。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从投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的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2、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28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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