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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1、项目批文:《关于预下达来宾供电局2018年成本预算的通知》(来供电财〔2017〕34号)
2、项目名称:来宾网区2018年度会计核算业务咨询服务项目(二次招标)
3、项目编号:0002200000026788
4、招标人: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来宾供电局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7、采购范围:本项目分为个1标段,采购范围:每月负责装订会计凭证及核对凭证附件是否齐全,粘贴银行回单、会计账簿、税务发票、银行对账表、会计报表(月)等财务档案并把当月装订成册的会计账簿纳入档案盒以及日常会计业务咨询,协助完成迎检、迎审财务档案的复印、装订、登记、整理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经营业务范围必须具备审计查证、会计咨询、管理咨询等;;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等;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投标截止日前2个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主体包含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经查询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6、提供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提交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对查询结果的真实性有效性在投标承诺书中做出承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不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8、投标人须提交经盖章的《投标承诺书》及《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9、必须提供关联企业声明,没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否决投标的情形;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文件递交:
2、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8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