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豪门又一城三期后续完善性工程电梯、
太阳能系统、配电箱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名称:商河豪门又一城三期后续完善性工程电梯、太阳能系统、配电箱采购 二、招标项目编号:SDMXZC2017-SH-002、3、4 三、招标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元) 1 商河豪门又一城三期后续完善性工程电梯采购 (一)(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 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及其他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投标人须为具有电梯设备生产资格的生产商或销售商,生产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A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销售商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含安装B级以上),并且所代理品牌的厂家需满足上述生产商要求; (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660000.00 2 商河豪门又一城三期后续完善性工程太阳能系统采购 (一)(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 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及其他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投标产品须为济南市高层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产品推荐目录内的产品; (三)投标人供应产品应具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及产品检验(测)报告; (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10000.00 3 商河豪门又一城三期后续完善性工程配电箱采购 (一)(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 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及其他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营业执照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30000.00 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17年12月7日9时 00分至2017年12月13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2.方式:现场报名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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