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照金电厂一期#1、#2电子间及生产楼集控室中央空调大修项目招标公告
2017-12-05
招标编号:HNZB2017-12-03044
华能铜川照金电厂一期#1、#2电子间及生产楼集控室中央空调大修项目招标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就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电厂生产楼集控室配有两台屋顶式WHF196中央恒温恒湿空调机组,#1、#2电子间配有两台屋顶式WHF240中央恒温恒湿空调机组,均为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所生产,现已运行10年。由于中央空调电气控制回路系统中长期运行部分的电子原件老化严重、冷凝器管路运行中盘管内部油污阻塞严重、通风管道严重腐蚀、脱皮、制冷效果差等问题,系统相继出现各种缺陷。针对此问题,本次计划中央空调相关部件进行更换或维修,从而使空调恢复性能并安全可靠运行。
1.2招标范围
投标单位应遵照#1、#2电子间及生产楼集控室中央空调大修项目技术要求、结合项目检修范围,对本次检修所涉及制冷系统的损坏部件更换、管道全面清洗,电极加湿器、风机、热交换器、风道、消防风阀的全面检修,整套控制系统及电气老化线路的更换等部分进行综合性大修。
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措施费、管理费、试验检验、试运行、消缺和最终交付、售后服务、规费、税金等全部工作及费用,本工程采用总承包方式。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应具有中央空调的维修能力;
(3)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五项中央空调大修业绩,业绩以所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为准。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5)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且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应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证明材料。
(6)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
(7)投标人具有无合同纠纷、诉讼、行贿受贿记录,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8)投标单位需进行现场勘查后进行项目整体设计、方案拟定及核算报价。
(9)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12月5日9:00起至2017年12月12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