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EEBW2017-08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北至机场线城际轨道机电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安北至机场城际轨道项目核准的批复》陕发改基础[2014]10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陕西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北至机场城际轨道机电总承包管理部。本项目低压电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线路概况 西安北至机场城际轨道项目(简称机场线)线路起自西安北站北广场,然后折向北跨越渭河,经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空港新城、机场规划东航站楼至终点T2/T3航站楼机场站。线路全长29.28km,其中高架线长度18.3km,地下线长度8.14km,地面线长度2.84km。共设车站10座,其中地下站3座:北客站、东航站楼站、机场站;高架站6座:尚稷路、马东、长陵、摆旗寨、艺术中心和空港新城站;地面车站1座:秦汉商务区站。设置艺术中心车辆段1处(位于空港新城规划地块南侧、旅游路以北,出段线长0.94km,入段线长0.88km),主变电站2座,控制中心1处,建设工期4年。 2.1.2集成范围 本次施工集成范围为西安北至机场城际轨道项目29.28km线路、10座车站、1个控制中心、1个车辆段(含出、入段线)、2座主变电站(含2座区间变电所)范围内的通信专业、风水电专业、牵引供电专业等设备的供货、安装督导、标准编制、系统调试及集成服务,预留换乘车站在技术上和物理上的扩容条件并预留后续延伸线接入的条件。 本次采购范围主要包括采购、设计(设计联络)、制造、检测、试验、包装、运输、仓储、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保险、向当地职能部门报检、质保服务和技术培训等各类技术服务。 2.1.3主要技术标准 1)设计最高运行速度:100km/h。 2)轨距:1435mm。 3)线路平面最小曲线半径:区间正线一般为700m,困难地段为350m;辅助线一般为200m,困难地段为150m。 4)线路纵断面区间正线最大纵坡一般为30‰,困难地段为35‰;辅助线最大纵坡40‰;道岔段最大纵坡为5‰,困难地段为10‰,设计坡度均不计坡度折减。 5)轨道:正线地下线、地面线、高架线及试车线全部采用区间无缝线路,正线及辅助线、出入段线、试车线采用60kg/m、U75V钢轨,车辆段库内、外线采用50kg/m、U71Mn钢轨,60kg/m钢轨与50kg/m钢轨之间采用60-50kg异型钢轨进行过渡连接。 6)道床:正线线路、车辆段停车列检库库内线地段、车辆段检查坑地段铺设钢筋混凝土整体道床,整体道床漏泄电阻为2.0Ω·km,车辆段站场及试车线为地面线,采用碎石道床,碎石道床漏泄电阻为1.0Ω·km。 2.1.4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 本标段招标范围包括:西安北至机场城际轨道项目29.28km线路、10座车站、1个控制中心、1个车辆段(含出、入段线)、2座主变电站(含2座区间变电所)范围内的通信专业、风水电专业、牵引供电专业等设备的供货、安装督导、标准编制、系统调试及集成服务,预留换乘车站在技术上和物理上的扩容条件并预留后续延伸线接入的条件。 本次采购范围主要包括采购、设计(设计联络)、制造、检测、试验、包装、运输、仓储、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保险、向当地职能部门报检、质保服务和技术培训等各类技术服务。 2.1.5工期目标: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月1日,竣工时间:2018年12月31日。 2.2招标内容 设备品种、包件划分等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北至机场城际轨道项目机电标工程低压电缆物资设备(二次)采购招标采购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三证合一同等有效)(原件备查)。 (2)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财务能力: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无任何经济纠纷和司法诉讼; (4)许可和认证: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投标人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产品认证(CRCC)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投标产品近壹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 (5)履约信用: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招标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投标人必须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范围内。 (6)其它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近一年如有注册资金变化,请出具工商部门证明;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2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3.3投标人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北至机场城际轨道项目机电标工程低压电缆物资设备(二次)采购招标采购一览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通用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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