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南京造币有限公司就和柔电缆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标的需求 1.项目概况说明 详见谈判文件。 2.报价说明 无 3.项目完成时间 2018年2月10日前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2、必须是该品牌的授权代理商,或者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项目授权书; 3、报价人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报价人提供能说明公司实力、信誉以及在国内的类似范例业绩材料,包括用户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等。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携带合同原件备核; 三、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本次谈判只允许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二)报价函要求 1.采用密封递交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密封函应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和地址以及“于谈判会召开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 3.谈判会召开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2017年12月13日11点。 4.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两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四、资格审验及谈判小组 1.资格审验 拆封密封报价前,采购人对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进行身份审验: 一是营业执照。评价标准:具有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符合要求,现场查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二是法人委托书。评价标准: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三是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评价标准:必须是由制造商本部或其办事处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如报价人采用邮寄的方式送达报价函及相关文件,应在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日前,向采购人提供的邮箱发出以上资料的扫描件,以备现场审验。 以上一项未通过的,视为不合格;报价文件视为废标。未按规定携带或携带不全的供应商,方案将被拒绝。 2.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由采购方代表组成,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在谈判结果确定前保密。 五、谈判流程 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现场进行最终报价,谈判小组根据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未到达谈判现场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终报价的权利。 3.谈判和成交将在谈判有效期结束日1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谈判有效期结束日10个工作日前完成谈判和成交的,采购人将通知所有报价人延长谈判有效期。因延长谈判有效期造成报价人损失的,采购人单位将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谈判有效期的除外。 六、合同主要条款 详见谈判文件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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