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起重机临时吊装场地平整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ZX-JNZCA1708GC
开标时间:2017-12-25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起重机临时吊装场地平整工程,项目招标人为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拨,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说明
1.1 工程概况
l.1.1 本工程基本情况如下:
本工程为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起重机临时吊装场地平整工程。
1.1.2 本工程施工场地(以下简称“现场”)具体地理位置如下:上海市崇明县长兴岛长兴江南大道988号,招标人指定位置。
1.2 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
1.2.1 本工程现场已经具备施工条件。现场水源、电源接口可就近接入使用(施工进场时招标人具体制定)、建筑红线位置、道路交通和出入口、以及现场和周围环境等情况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承包人自行负责水、电表具等安装(若需要),水费6元/吨,电费1.1元/度,自行支付水电费,该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1.2.3 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的其他资料和信息数据如下:
根据发包人要求,设置满足上海市安全文件施工要求规定,保证施工现场场地整洁,并且不影响周边正常生产及人员的进出。
1.2.4承包人被认为已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踏勘现场时充分了解本工程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并已在其投标时就此给予了充分的考虑。
1.3 地质及水文资料
1.3.1 现场地质及水文资料和信息数据如下:无。
2.承包范围
本工程承包人自行施工的工程范围如下:详见第五章招标范围。
3.工期要求
施工图中标示3、4的区域:2018年1月20日完成;施工图中标示1、2的区域:2018年1月20日-2月10日完成,2018年3月30日清理沙垫层及沙袋,(就近清理2km范围内);以施工图所示内容为准。
4.质量要求
4.1 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本市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4.2 有关本工程质量方面其他要求如下:
本工程需满足设备安装及招标人使用相关要求 。施工遇到与原有结构施工相交叉作业的情况,需考虑原有结构的完整性,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主体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企业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近三年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提供企业法人的查询期限不少于近三年整的(注册不足三年的法人查询期限应从注册之日开始)且在开标日仍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投标人是招标人的合格供应商,可只提供复印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5日到2017年1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购买招标文件。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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