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金沙峡水电站位于青岗峡电站下游30km处的甘青交界处扎龙口至羊脖子湾河段,海拔2091.2m。电站总装机容量70MW(3×20MW+10MW),于2007年3月30日并网发电。距西宁市公路里程153km。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1)主要设备:108只2V、600Ah蓄电池。
(2)附属设备:带成套连接线(板)和蓄电池固定架。
构成设备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本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该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内。
需提供的设备(材料)清单
序号 |
设备(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
2V 600Ah;原规格:长170mm宽240mm高320mm;贫液式 |
只 |
108 |
带成套连接线(板)和蓄电池固定架 |
1.2.2主要工作内容
(1)所采购设备(材料)的设计、制造、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
(2)设备(材料)的供货、包装和运输;
(3)108只蓄电池拆装、充放电试验技术指导;
(4)提供现场培训。
投标人应提前到现场勘察确定金沙峡水电站直流系统相关参数、柜体尺寸、位置、接地、接线方式、电缆位置等实际情况,收集相关图纸资料,保证提供设备尺寸满足要求。
1.2.3交货地点时间及方式:
交货地点:金沙峡水电站中控楼3楼交货。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之内设备到货。
1.3 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青海大通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生产制造企业或代理商。如生产制造企业投标,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如代理商投标,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
代理商须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有效代理授权书。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由生产制造企业或代理商一家参加投标。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内向国内电力行业提供过至少2个项目的220V直流系统蓄电池(单只电压2V,容量600Ah)的供货业绩。并提供至少1个项目已稳定运行三年及以上的用户运行证明。(须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12月6日
1.7.2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12月12日 17:30时截止
1.7.3发售时间:2017年12月7日~2017年12月13日 8:30~11:30,14:30~17:30
1.7.4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18年1月8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
1.9 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