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口镇固废安置房室内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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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口镇固废安置房室内装修工程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闽侯房建招201712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口镇固废安置房室内装修工程已由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侯发改【2012】191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闽侯县青口镇 ;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2.5亿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包含青圃岭固废搬迁安置房共3座25582平方米,装饰、安装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人民币340560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标段划分: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依据闽建筑函〔2017〕53号文规定:(1)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7年8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若为一级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根据榕建筑〔2017〕47号规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侯建综〔2014〕15号文 。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9时00分至2017年 12 月 8 日17时00分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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