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金牛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金发改投资(2017)374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17099。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 成都市金牛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刘家碾饮用水源保护区河道整治工程 |
建设地点 | 五块石街道 |
实施时间 | 建设工期30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拓宽主河道、填埋次河道、取消河心岛的方式对河道实施整治;同时,对填埋后的次河道实施绿化 |
建设资金 | 已落实 |
其他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 刘家碾饮用水源保护区河道整治工程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1)拟派往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不含临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若比选申请人选择A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请将银行转账回单、开户银行许可证扫描件发至邮箱,并在转账单上注明“工程比选保证金”在随机抽取前提供基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四川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在有效期内)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5)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压证施工,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退还;
(6)比选申请人提供在成都建委办理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且无不良记录并在有效期内;
(7)无重大责任安全和质量事故发生、无违规行为,投标过程中未被相关部门通报或处罚、无不良记录,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如发现中选人压证人员未参与本次施工管理、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建工程的,一经发现按违约处理,取消中选资格、终止合同,所做工程不予计量支付;
(8)所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胶装成册;
(9)抽取现场按本比选公告第六条(1)—(8)要求审查资料;
(10)抽中单位须现场提供本比选公告第四条(3)其他要求中所需资料原件;
(11)请各报名单位对提交的资料和证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一经查实,按川发改招管〔2011〕1210号文件执行。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7年12月07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7年12月12日10时0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工程发包价 |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 备注 |
---|---|---|---|---|---|
施工1 | E.固定价 | / | 570.93 | 28.50 |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7年12月12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金牛区兴平路100号住业大厦4楼会议室公开举行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