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项目:河北发电有限公司二零一八年度工业盐酸集中采购。
2、项目地点:河北。
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河北发电有限公司二零一八年度工业盐酸集中采购,主要招标范围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招标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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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WEME-1712-HB032 |
工业盐酸 |
暂估量:4660吨 其中: 清苑热电:500吨 保定华源:2400吨 保定热电:1400吨 马头热电:310吨 武安发电:50吨 |
清苑热电、 保定华源、保定热电、马头热电、 武安发电的生产现场。 |
车板交货 |
详细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5、交货期:合同签订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6、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6.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有具有一般纳税人证明;
6.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能满足如下财务要求;
6.3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6.4本标段允许经销商、代理商和生产商投标,承担运输的单位须具有《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证件(提供扫描件)。经销商、代理商投标的,须具有本标段标的物的经营许可资质,营业范围包含标的物的经营。并具有工业盐酸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代理商还须具有生产商在有效期内的授权;经销商还须具有和生产商关联的相关证明文件(如合作框架协议)和具有相应经销能力、资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近年的供货业绩)。生产商、其相关联的经销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投标。生产商、经销商所关联的生产商、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商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6.5投标人需提供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6.6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15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