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抚州市东乡区园林绿化管理局的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迎宾大道对接320国道绿化苗木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采购编号: FZDD-DXZD2017-3 二、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苗木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简要参数及要求 迎宾大道对接320国道绿化苗木采购 香樟 900 株 796390元 胸地径(Ф12 cm)、高度(4.5–5m)、冠幅(2.5-3 m) 乐昌含笑 260 株 胸地径(Ф10 cm)、高度(4.5–5m)、冠幅(2.5-3 m) 樱花 85 株 胸地径(D8cm)、高度(3-3.5m)、冠幅(2-2.5 m) 紫薇 337 株 胸地径(D5cm)、高度(1.5-2m)、冠幅(1-1.5 m) 红枫 31 株 胸地径(D5cm)、高度(2-2.5m)、冠幅(1.8-2 m) 无刺枸骨球 387 株 高度(1m)、冠幅(1m) 红继木球 45 株 高度(1m)、冠幅(1m) 金森女贞 1439 平米 高度(0.4-0.5m)、冠幅(0.3-0.4m) 红叶石楠 1041 平米 高度(0.4-0.5m)、冠幅(0.3-0.4m) 小叶女贞 1002 平米 高度(0.35-0.4m)、冠幅(0.25-0.3m) 茶梅 190 平米 高度(0.3-0.35m)、冠幅(0.25-0.3m) 红继木 48 平米 高度(0.25-0.3m)、冠幅(0.2-0.25m) 丰花月季 171 平米 高度(0.35-0.4m)、冠幅(0.25-0.3m) 三、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特别提醒:开标时须提供以下(1)-(5)项有效合格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用于资格审查; 须提供以下(6)-(9)项有效合格证件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用于资格审查,未提供作无效谈判处理。 (1)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件); (2)法人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由供应商自行出具的承诺函) (4)供应商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5)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资信证明)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具备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具备履行合同所具有专业技术书面承诺函)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税收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开标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9)提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上的信用信息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17年12月14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逾期作无效响应处理。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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