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WCQ-FWZ-ZB-KJ-201801
开标时间:2018-01-08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2018年第一批工程与服务类框架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WCQ-FWZ-ZB-KJ-201801
1. 招标条件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2018年第一批工程与服务类框架招标采购(招标编号:GWCQ-FWZ-ZB-KJ-201801),招标人为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资金来自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2018年第一批工程与服务类框架招标采购项目建设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招标范围及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及概况: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2018年第一批工程与服务类框架招标采购。
2.2分标分包情况:详见附件1《项目需求一览表》。
2.3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详见附件1《项目需求一览表》。
2.4 框架招标有效期、计划工期和项目地点
2.4.1框架招标执行期限:
2.4.2计划工期:框架项目招标范围内,具体项目下达后,按项目单位要求工期实施。
2.4.3项目地点:框架项目招标范围内,具体项目下达后的实施地点。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通用资质要求
3.1.1施工招标项目通用资格要求:
(1)有效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2)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包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包的监理人;
(d)为本标包的代建人;
(e)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本次投标及本项目实施时处于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期间的;
(j)本次投标及本项目实施时处于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m)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4)安全质量要求: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5)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3.1.2设计招标项目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d)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f) 本次投标及本项目实施时处于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期间的;
(g)本次投标及本项目实施时处于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
(h)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i)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j)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
(6)安全质量要求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7)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3.1.3监理招标项目通用资格要求:
监理招标项目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d)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f)本次投标及本项目实施时处于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期间的;
(g)本次投标及本项目实施时处于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
(h)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i)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j)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
(5)安全质量要求: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6)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3.1.4其他服务类招标项目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有效营业执照、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有效年检记录。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业主单位的验证。
(6)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业主单位的验证。
(7) 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服务过程中,未受到业主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8)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本次投标及本项目实施时处于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期间的;
(c)本次投标及本项目实施时处于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d)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投标。
(10)安全质量要求:自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3.2专用资格、业绩及其他要求
详见公告附件2《专用资格、业绩及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13日(不含周末及节假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
开标时间:2018-01-08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2018年第一批工程与服务类框架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WCQ-FWZ-ZB-KJ-201801
1. 招标条件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2018年第一批工程与服务类框架招标采购(招标编号:GWCQ-FWZ-ZB-KJ-201801),招标人为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资金来自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2018年第一批工程与服务类框架招标采购项目建设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招标范围及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及概况: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2018年第一批工程与服务类框架招标采购。
2.2分标分包情况:详见附件1《项目需求一览表》。
2.3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详见附件1《项目需求一览表》。
2.4 框架招标有效期、计划工期和项目地点
2.4.1框架招标执行期限: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执行期限 |
1 |
2018年10千伏及以下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设计框架招标 |
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
2 |
2018年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施工框架招标 |
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
3 |
2018年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监理框架招标 |
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
4 |
2019年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项目可研设计一体化框架招标 |
2018年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
5 |
2018年生产技改大修监理框架招标 |
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
6 |
2019年生产技改大修项目可研设计一体化框架招标 |
2018年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
7 |
2018年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工程施工框架招标 |
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
8 |
2018年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工程设计框架招标 |
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
9 |
2018年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工程监理框架招标 |
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
10 |
2018年电能计量器具第三方物流配送服务框架招标 |
2018年2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 |
11 |
2018年主要设备监造框架招标 |
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
12 |
2018-2019年度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框架招标 |
2018年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
13 |
2018年变电工程现场视频数据接入技术服务框架招标 |
2018年2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 |
14 |
工程竣工决算全过程审核招标 |
2018年2月1 日至2019年1月31日 |
2.4.3项目地点:框架项目招标范围内,具体项目下达后的实施地点。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通用资质要求
3.1.1施工招标项目通用资格要求:
(1)有效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2)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包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包的监理人;
(d)为本标包的代建人;
(e)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本次投标及本项目实施时处于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期间的;
(j)本次投标及本项目实施时处于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m)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4)安全质量要求: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5)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3.1.2设计招标项目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d)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f) 本次投标及本项目实施时处于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期间的;
(g)本次投标及本项目实施时处于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
(h)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i)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j)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
(6)安全质量要求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7)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3.1.3监理招标项目通用资格要求:
监理招标项目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d)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f)本次投标及本项目实施时处于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期间的;
(g)本次投标及本项目实施时处于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
(h)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i)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j)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
(5)安全质量要求: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6)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3.1.4其他服务类招标项目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有效营业执照、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有效年检记录。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业主单位的验证。
(6)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业主单位的验证。
(7) 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服务过程中,未受到业主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8)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本次投标及本项目实施时处于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期间的;
(c)本次投标及本项目实施时处于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d)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投标。
(10)安全质量要求:自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3.2专用资格、业绩及其他要求
详见公告附件2《专用资格、业绩及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13日(不含周末及节假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