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万利一矿选煤厂生产运营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2. 招标内容
2.1招标范围:
1.从原煤仓下为起点,外购煤系统以571胶带机机尾为起点,至各类产品仓上、矸石仓排料口、煤泥落料点为终点;包含所属区域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及相关附属设施的洗选生产组织、安全管理、技术管理、文明卫生、设备及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等各项工作的承包运营(详见各种考核等表),设备检修工作由甲方负责。
2.文明生产及安全质量标准化材料(包含:扫帚、擦机布、冲洗管、锹、牌版、生产记录本、小型搬运工具等,不含介质、药剂、压滤机滤布等其它材料)的采购管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3.带式输送机托辊、挡皮及压滤机滤布的更换,负责刮板机日常链条的紧固、胶带输送机日常调偏,上述工作内容涉及材料由甲方提供。
4.甲方安排的其它工作,如大型设备检修、生产过程中设备检修的配合工作等。
5.甲方为承包运营单位提供一台装载机,用于日常生产性工作,装载机日常用油及日常维护由承包单位负责,司机由承包单位自行解决。
6.承包运营单位负责承包范围内外购煤入仓配煤、排矸及矸石仓堵仓时捅仓、排煤泥等工作。
7.承包范围内如主厂房及筛分车间等外围路面、工业场地的文明卫生工作,以及厂房车间内所有安全标识、牌板等的维护和更新。
8.承包运营单位承包范围内新增、改造系统的调试和运行管理,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9、生产班次为三班生产,甲方检修工作以早班为主,不定时进行检修。
10、为甲方安置20名洗选岗位人员(如果甲方需要),由乙方负责管理、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并按乙方同岗支付相应报酬,承担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2.2服务期:服务期限为3年,具体开始服务日期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
2.3服务地点: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万利一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须2014至今(按合同签订日期)须具有500万吨/年的煤矿选煤厂洗选系统承包运营业绩,若合同无法体现500万吨/年的洗选能力,须补充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对上述内容予以确认。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关键页或完整合同)和业主证明材料(如需)。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远程售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13日(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该资料仅为购买招标文件时使用):公告3.1条要求的材料
进行远程售标购买招标文件的,须登陆选择本招标项目并请将上述需提供材料原件扫描上传一并递交申请购买(远程售标的购标申请较多,请合理安排购标时间)。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