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能麟游低热值煤发电工程第四批辅机设备采购
(包4生活水净化装置)三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陕能麟游低热值煤发电工程已获得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陕西能源麟北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西北电力工程承包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四批辅机设备采购(包4生活水净化装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0866-17D2SXQY013 2.2 项目概况:麟游2×35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工程为低热值煤综合利用项目,属于坑口电厂。厂址位于陕西省宝鸡市麟游县两亭镇境内。本期建设2×350MW超临界CFB锅炉纯凝机组,不堵死扩建可能。本工程计划于2016年8月开工,2018年2月第一台机组投产发电,2018年3月第二台机组投产发电。 2.3招标范围: 包次号 专业 名称 4 供水 生活水净化装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3.2 具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3应具有设计、制造过350MW(级)和/或以上等级超临界空冷机组的相同/相近设备的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4业绩: 近三年(2013年起)有与本项目拟投标设备相同/相近的设备(350MW(含)机组以上) 至少二厂国内业绩且成功运行的国内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以供货合同为准); 3.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进口设备除外;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在最近三年内(2013-2015)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主要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同一个主要设备供应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 3.10进口设备必须有国外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2月7日至2017年12月13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 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费用:800元/包,售后不退。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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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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