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大唐淮南洛河发电厂、安徽洛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编号:CWEME-1711AHLH、LN-TS043;CWEME-1711AHLN-TS044;CWEME-1711AHLN-TS045
项目所属行业:能源
招标类型:服务招标
招标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所属地区:安徽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情况: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编号 |
项目简介及招标范围 |
备注 |
1 |
大唐淮南洛河发电厂、安徽淮南洛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保安服务 |
CWEME-1711AHLH、LN-TS043 |
一、项目概况: 大唐淮南洛河发电厂、安徽淮南洛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现役6台机组。一期两台320MW机组,二期两台320MW机组,三期两台630MW机组,总容量为2540MW。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招标范围: 乙方依据甲方的委托,为甲方指定的区域提供治安保卫、交通管理的服务,并成立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对重点部位设岗保卫,并对生活区、生产区、铁路专用线进行巡逻及配合保卫部门进行应急处置等工作实施24小时制不间断服务。所招保安队员为男性、50人,年龄18-40周岁,且身体健康,政治合格,无不良行为,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必须持证上岗。 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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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徽淮南洛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通勤班车运输服务 |
CWEME-1711AHLN-TS044 |
一、项目概况: 安徽淮南洛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现役6台机组。一期两台320MW机组,二期两台320MW机组,三期两台630MW机组,总容量为2540MW。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招标范围: 租用客车(51座以上空调客车)12辆,为生产厂区的所有员工上下班提供通勤交通服务,期限暂定为一年(2018年元月1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服务费。行车区间为洛河电厂至田家庵区及山南新区各小区(以车管中心安排为准),行车时间按洛河电厂上下班作息时间,具体为:早7点40分在田家庵区及山南新区各小区发车,8点之前到达洛河电厂;11点25分在洛河电厂发车,将员工送至田家庵区各小区;下午2点10分(夏季为2点40分)在田家庵区各小区发车,5点25分(夏季为5点45分)在洛河电厂发车,将员工送至田家庵区及山南新区各小区。行车区间设部分停靠点,方便员工上下车,具体情况签订合同时另定。 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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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唐淮南洛河发电厂、安徽洛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销售 |
CWEME-1711AHLN-TS045 |
一、项目概况: 淮南洛河发电厂、安徽洛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320MW、2×630MW燃煤机组粉煤灰需对外公开招标销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招标范围: 大唐淮南洛河发电厂、安徽洛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320MW 、 2×630MW燃煤机组本次招标签订合同后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粉煤灰销售等。 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
具体情况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编号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 |
大唐淮南洛河发电厂、安徽淮南洛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保安服务 |
CWEME-1711AHLH、LN-TS043 |
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履行合同能力和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对所属人员应有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和服务大型火电厂的业绩经验。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应具有3年以上大型发电厂服务业绩并有相关业务的知识与技能,能100%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应提交能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资格文件材料。 |
2 |
安徽淮南洛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通勤班车运输服务 |
CWEME-1711AHLN-TS044 |
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履行合同能力和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应具备通勤班车运输服务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具有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应具有3年以上大型企业通勤班车运输服务业绩。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应提交能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资格文件材料。 |
3 |
大唐淮南洛河发电厂、安徽洛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销售 |
CWEME-1711AHLN-TS045 |
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800万元; 2投标人具有经营相关业务的销售渠道及粉煤灰淡旺季的处置能力,在近3年完成的与本合同量相似的经验及其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履行的合同情况并提供证明;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资金状况良好,无拖欠款项及债务纠纷,近3年内至少1年赢利,有充足的流动资金,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 5符合交通、运管等有关规定的运输车辆及中转库容能满足项目要求,对直接使用粉煤灰的销售承包商(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具有足够的实际载重量30吨以上粉煤灰装罐车辆及电渣的运输车辆(有一定的富余量,以便在车辆因故不能投用时调剂),并提供本公司名下车辆行驶证和登记证,或长期租用合同(至2018年12月31日前在合同有效期内)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存在管理和控股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