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2017-0221190-CPMC-0004835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甲醇为集团公司一级定商物资,物资采购管理部材料科根据公告要求及气田各生产单位历年采购实际,组织实施本次“带量”集中采购工作。本次招标数量27030吨,预估采购金额4980万元。 2.使用功能:详见招标文件 3.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4.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6.项目进展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投标人应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且经营范围须涵盖投标类别。 3.3 投标人必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017年度甲醇(西北、西南区域)甲级供应商。 3.4 投标人为生产商的必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合格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许可范围须涵盖投标产品(许可证原件须提供到开标现场备查)。 3.5 投标人须提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原件扫描件(若投标人委托运输,须提交第三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及运输合同原件扫描件)。 3.6 2015年至今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内部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标的物均未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 3.7 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该函件应在有效期内且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8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12月08日 08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年12月14日 17时30分00秒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 ,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