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一、招标人: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
二、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脱硫石膏销售承包。
2.本期规模:招标人两台660MW机组生产期间产生的全部脱硫石膏销售承包。
3.项目地址: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吴村镇。
4. 项目进展情况、招标条件落实情况、准备工作情况概述:
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机组容量为2×660MW。现已完成招标准备工作,具备招标条件。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粉煤灰销售承包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2、投标单位经营范围须具备建筑材料或粉煤灰销售资质、或粉煤灰需求量在40万吨/年以上的水泥、商品混凝土、砌块等建材生产企业。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销售资质的企业必须对区域粉煤灰销售情况充分了解,应具有近3年连续经营、销售、使用粉煤灰的业绩,业绩不少于2项,并提供真实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以真实合同为准)。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要求配置具有封闭运输车量达到1500吨/天。
(二)炉渣销售承包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2、投标单位经营范围须具备建筑材料销售资质或炉渣需求量在10万吨/年以上的水泥、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销售资质的企业必须对区域炉渣销售情况充分了解,应具有近3年连续经营、销售炉渣的业绩,业绩不少于2项,并提供真实的相关证明材料。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脱硫石膏销售承包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2、投标单位经营范围须具备建筑材料销售资质;或是年石膏需求量在10万吨以上的水泥厂等石膏用户企业,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销售企业须充分了解石膏销售行情,必须具有近3年连续经营石膏的经营、销售业绩,业绩不少于2项,并提供真实的相关证明材料。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营销设备情况:要求配置有运输车量达到500吨/天。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时间:2017年12 月7 日-- 12月12日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一、招标人: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
二、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费(元) |
1 |
CHDTDZ171/17-QT-0101 |
粉煤灰销售承包 |
招标人两台660MW机组生产期间产生的全部粉煤灰销售承包 |
1000 |
2 |
CHDTDZ171/17-QT-0102 |
炉渣销售承包 |
招标人两台660MW机组生产期间产生的全部炉渣销售承包 |
500 |
3 |
CHDTDZ171/17-QT-0103 |
脱硫石膏销售承包 |
招标人两台660MW机组生产期间产生的全部脱硫石膏销售承包 |
500 |
1.项目名称: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脱硫石膏销售承包。
2.本期规模:招标人两台660MW机组生产期间产生的全部脱硫石膏销售承包。
3.项目地址: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吴村镇。
4. 项目进展情况、招标条件落实情况、准备工作情况概述:
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机组容量为2×660MW。现已完成招标准备工作,具备招标条件。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粉煤灰销售承包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2、投标单位经营范围须具备建筑材料或粉煤灰销售资质、或粉煤灰需求量在40万吨/年以上的水泥、商品混凝土、砌块等建材生产企业。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销售资质的企业必须对区域粉煤灰销售情况充分了解,应具有近3年连续经营、销售、使用粉煤灰的业绩,业绩不少于2项,并提供真实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以真实合同为准)。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要求配置具有封闭运输车量达到1500吨/天。
(二)炉渣销售承包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2、投标单位经营范围须具备建筑材料销售资质或炉渣需求量在10万吨/年以上的水泥、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销售资质的企业必须对区域炉渣销售情况充分了解,应具有近3年连续经营、销售炉渣的业绩,业绩不少于2项,并提供真实的相关证明材料。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脱硫石膏销售承包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2、投标单位经营范围须具备建筑材料销售资质;或是年石膏需求量在10万吨以上的水泥厂等石膏用户企业,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销售企业须充分了解石膏销售行情,必须具有近3年连续经营石膏的经营、销售业绩,业绩不少于2项,并提供真实的相关证明材料。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营销设备情况:要求配置有运输车量达到500吨/天。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时间:2017年12 月7 日-- 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