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江西省港航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江西赣江井冈山航电枢纽工程水轮发电机组
及其附属设备采购(G1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赣江井冈山航电枢纽工程已由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发改委”)以赣发改设审[2016]153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西省港航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己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地处赣江中游河段,江西省吉安市境内,坝址集水面积40481km2,坝址右岸位于万安县窑头镇,左岸位于万安县韶口乡与泰和县马市镇交界处,是一座以航运为主,兼有发电等综合效益的航电枢纽工程。
本工程正常蓄水位为67.5m,死水位67.1m,总库容2.789亿m3,调节库容1109万m3,1000吨级船闸1座,船闸有效尺度为230×23×3.5m(长×宽×槛上水深),船闸单向年通过能力为946万t,23孔泄水闸,总净宽460m。
6×22.167MW发电站1座,多年平均发电量5.077亿kW·h,装机利用小时数3818h。建设总工期45个月(2017年7月至2021年3月)。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的设备主要内容包括:6台套单机容量22.17MW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装配、包装、运输、交货(不含工地卸货)、定转子现场组装(若采用)、保险、监督和现场指导安装、调试、现场试验、试运行和交接验收等,并向买方提供买方工程设计、见证、验收、培训及协调等所需的服务工作。具体供货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
2.3 机组计划投运进度:
本项目第一台机组计划于2019年11月安装完成,2020年1月底发电,以后每2-3个月一台机组发电,至2021年3月底六台机组全部发电。设备保质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的水轮发电机组(水轮机和发电机)制造商;其它货币形式的注册资金将按开标前4天中国银行总行公布在《中国日报》上的卖出价转换成人民币。
3.2 投标人(含母公司、子公司)有满足本标段的水轮机模型试验的试验台。
3.3 投标人在2007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具有设计、制造过不少于2台套单机容量≥20MW、转轮直径≥7m、并已成功投入运行的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的业绩,且运行良好。
3.4 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5 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银行信贷≥6000万元。
3.6 投标人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14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骗取中标或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事故问题的情况。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近3年(指2014年10月1日至招标公告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3.7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营)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4.投标人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于2017年12 月 8 日至2017年12月 14日,每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江西省港航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江西赣江井冈山航电枢纽工程水轮发电机组
及其附属设备采购(G1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赣江井冈山航电枢纽工程已由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发改委”)以赣发改设审[2016]153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西省港航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己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地处赣江中游河段,江西省吉安市境内,坝址集水面积40481km2,坝址右岸位于万安县窑头镇,左岸位于万安县韶口乡与泰和县马市镇交界处,是一座以航运为主,兼有发电等综合效益的航电枢纽工程。
本工程正常蓄水位为67.5m,死水位67.1m,总库容2.789亿m3,调节库容1109万m3,1000吨级船闸1座,船闸有效尺度为230×23×3.5m(长×宽×槛上水深),船闸单向年通过能力为946万t,23孔泄水闸,总净宽460m。
6×22.167MW发电站1座,多年平均发电量5.077亿kW·h,装机利用小时数3818h。建设总工期45个月(2017年7月至2021年3月)。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的设备主要内容包括:6台套单机容量22.17MW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装配、包装、运输、交货(不含工地卸货)、定转子现场组装(若采用)、保险、监督和现场指导安装、调试、现场试验、试运行和交接验收等,并向买方提供买方工程设计、见证、验收、培训及协调等所需的服务工作。具体供货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
2.3 机组计划投运进度:
本项目第一台机组计划于2019年11月安装完成,2020年1月底发电,以后每2-3个月一台机组发电,至2021年3月底六台机组全部发电。设备保质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的水轮发电机组(水轮机和发电机)制造商;其它货币形式的注册资金将按开标前4天中国银行总行公布在《中国日报》上的卖出价转换成人民币。
3.2 投标人(含母公司、子公司)有满足本标段的水轮机模型试验的试验台。
3.3 投标人在2007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具有设计、制造过不少于2台套单机容量≥20MW、转轮直径≥7m、并已成功投入运行的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的业绩,且运行良好。
3.4 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5 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银行信贷≥6000万元。
3.6 投标人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14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骗取中标或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事故问题的情况。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近3年(指2014年10月1日至招标公告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3.7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营)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4.投标人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于2017年12 月 8 日至2017年12月 14日,每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