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清洁能源分公司灌云海上风电场激光测风雷达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清洁能源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华能江苏清洁能源分公司灌云海上风电场激光测风雷达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
1.1.1 华能灌云海上风电项目规划总装机400MW,分两期建设,风场位于连云港市灌云县灌河口海域,占海面积约为62平方公里,场区水深约5至15米,场址中心距离岸线约12公里。
1.2 工程概况:
1.2.1 风电场一期拟安装71台单机容量为4.2MW风电机组。风电场配套建设1座220kV海上升压站及1座220kV陆上开关站,本工程71台风电机组所发电力由集电线路(35kV海缆)就近汇集送至220kV海上升压站35kV配电装置,并经海上升压站升压至220kV后经2回220kV海缆送至陆上220kV开关站,最终在陆上开关站接入系统。
1.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根据技术规范对华能灌云海上风电场的激光测风雷达设备(包括供电设备)进行采购,详见招标文件供货清单及工程量清单。最短交货期为15天。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投标人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投标人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要求的经审计的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银行或资信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律师事务所或相应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诉讼履约情况证明。招标人将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方式进行查询。
2.1.3 同一标包的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1.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联合体投标。
2.1.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所投设备(品牌)代理授权或经销商证书(如制造商及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同时报名,则不接收代理商报名;若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代理授权书,如有两家或以上代理商代理同一品牌,按报名先后顺序只接受第一名代理商报名)。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或同等外资)以上。
2.2.2投标人所投标的产品在最近5年内至少有1项同类项目业绩。
2.2.3投标人须取得国际专业权威机构或者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
3.招标文件的获取
从2017年12月6日9:00时起至2017年12月11日17:00时止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本项目仅供会员查看购买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