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四川省水利厅以川水函〔2017〕1525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宜县发改比选备案〔2017〕85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 宜宾县农田水利管理站 |
项目名称 | 宜宾县大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建设地点 | 宜宾县普安镇福林村 |
实施时间 | 拟于2017年12月开工,建设工期120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
建设资金 | 中省财政资金以及配套资金 |
其他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 宜宾县大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①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类别;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应是本单位的人员,并提供其近期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或证明; ②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及其它主要人员未在其他项目中任职;③采取A方式缴纳参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务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把开户许可证和银行缴款凭证(以到帐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传真或送达比选人(在凭证注明该工程名称)。④被抽中的比选申请人领取比选文件时提交盖鲜章的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需授权时)及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7年12月07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7年12月13日
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最高限价 | 比选保证金 | 备注 |
---|---|---|---|---|---|
施工1 |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 / | / | 6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7年12月14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宜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宾县城北新区康宁路政务中心大楼三楼)公开举行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