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KC2017G03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虎林市分布式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虎林市虎翼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虎林市分布式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工程 2.2建设地点:建设光伏扶贫电站六处,分别位于虎林市5个乡镇6个村。 2.3建设规模:光伏电站建设总规模2300千瓦。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包括本项目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设备选择、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及安装、土建建(构)筑物等的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验收、消缺、并网发电手续、培训和最终交付买方使用,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售后服务等。投标人采购提供的光伏组件为国际、国内名优产品,太阳能电池组件须按照IEC61215,IEC61730,UL1703等标准要求,通过两项及以上国际知名第三方认证机构及国家批准的权威认证机构的产品认证,提供的主要光伏发电产品(组件、逆变器)均须获得“领跑者”认证,货物制造企业生产能力足够完成招标内容,并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2.5投资总额:15,891,735.5元。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光伏发电验收相关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7工期要求: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或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5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7日至2017年12月12日(周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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