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伽师分公司营业厅房屋维修工程项目
比选公告
比选条件:
本次比选项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伽师分公司营业厅房屋维修工程项目已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喀什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喀什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喀什分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喀什分公司(委托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一、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项目概况:本工程项目预算金额约为190000元(不含税价),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实际委托为准。
1.2计划工期:自本项目开工之日起30天内完工。
1.3比选范围:伽师县营业厅装修改造施工。
二、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必须提供经年检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2财务要求:参选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6年度期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全国范围内的类似工程的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须包括合同关键页、金额页、签章页,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2.4信誉要求:参选人须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5本次参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6各参选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的参选,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参选者,请派人员于2017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12日,北京时间上午10时0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00分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比选文件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民路322号泰琛大厦B区29楼A座。
4.4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代理机构,比选代理机构在收款后2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购买人承担(邮费到付)。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caigou.chinatelecom.com.cn:8001/ESCM/account/login.do和https://42.99.33.26/MSS-PORTAL/account/login.do#(中国电信外部门户网站)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六. 参选文件的递交
6.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4日 10 时30分(北京时间)。
6.2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办公楼6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采购人或比选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3 参选文件的语言:中文。
七. 联系方式
采购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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