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KGC2017-06-081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太原康恒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太原市循环经济环卫产业示范基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配套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人为太原康恒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太原市循环经济环卫产业示范基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配套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招标编号:ZKGC2017-06-081
3、工程概况:日处理生活垃圾3000吨,达产后年发电45210万kWh,实现供热面积21834㎡,厂区占地面积83086.87㎡,建构筑物总建筑面积52664.42㎡;主要建设内容:新建4条垃圾处理线,每条日处理能力750吨;新建焚烧发电车间、加药间、封闭栈桥、供热站、计量间、门卫、循环水池等;道路、铺装24988.27㎡;绿化面积21773.76㎡及配套公用设施工程。
项目采用机械炉排炉焚烧工艺,利用余热锅炉进行发电,蒸汽参数选用中温次高压参数,烟气净化系统采用 “SNCR+机械旋转喷雾半干法脱酸+干粉喷射+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工艺,同时预留SCR用地,烟气净化系统与焚烧炉对应配套,室内单元制布置。垃圾渗滤液送至所在循环经济环卫产业示范基地的配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再由配套污水处理厂泵送至基地外的晋阳污水处理厂处理。飞灰经稳定固化处理达标后送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专区填埋。
4、建设地点:太原市清徐县柳杜乡东南社村南侧—太原市循环经济环卫产业示范基地内
5、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420日历天(从设计开工日期起始至168小时验收合格为止),其中:工程设计周期(至施工图审图合格):30日历天;施工工期(至168小时验收合格)390日历天。
6、招标范围:以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方式承担本项目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试运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操作人员培训和维修手册编制等工作,竣工验收合格后将本工程移交给招标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要求,最终须经审图机构审核合格。
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争创“省优奖”。
8、安全要求:合格,并确保被评为“山西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201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500吨或以上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施工业绩,原件进行确认,未提供原件或原件不齐全的,或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规模和特征的,业绩不予认可。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市政)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配备项目总负责人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配备专职安全员不得少于3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2、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并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原件于2017年12月7日至2017年12月11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正产工作)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太原康恒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太原市循环经济环卫产业示范基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配套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人为太原康恒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太原市循环经济环卫产业示范基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配套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招标编号:ZKGC2017-06-081
3、工程概况:日处理生活垃圾3000吨,达产后年发电45210万kWh,实现供热面积21834㎡,厂区占地面积83086.87㎡,建构筑物总建筑面积52664.42㎡;主要建设内容:新建4条垃圾处理线,每条日处理能力750吨;新建焚烧发电车间、加药间、封闭栈桥、供热站、计量间、门卫、循环水池等;道路、铺装24988.27㎡;绿化面积21773.76㎡及配套公用设施工程。
项目采用机械炉排炉焚烧工艺,利用余热锅炉进行发电,蒸汽参数选用中温次高压参数,烟气净化系统采用 “SNCR+机械旋转喷雾半干法脱酸+干粉喷射+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工艺,同时预留SCR用地,烟气净化系统与焚烧炉对应配套,室内单元制布置。垃圾渗滤液送至所在循环经济环卫产业示范基地的配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再由配套污水处理厂泵送至基地外的晋阳污水处理厂处理。飞灰经稳定固化处理达标后送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专区填埋。
4、建设地点:太原市清徐县柳杜乡东南社村南侧—太原市循环经济环卫产业示范基地内
5、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420日历天(从设计开工日期起始至168小时验收合格为止),其中:工程设计周期(至施工图审图合格):30日历天;施工工期(至168小时验收合格)390日历天。
6、招标范围:以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方式承担本项目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试运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操作人员培训和维修手册编制等工作,竣工验收合格后将本工程移交给招标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要求,最终须经审图机构审核合格。
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争创“省优奖”。
8、安全要求:合格,并确保被评为“山西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201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500吨或以上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施工业绩,原件进行确认,未提供原件或原件不齐全的,或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规模和特征的,业绩不予认可。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市政)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配备项目总负责人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配备专职安全员不得少于3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2、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并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原件于2017年12月7日至2017年12月11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正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