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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工程财务审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08  浏览次数:0
  普安县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工程财务审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普安县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工程财务审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安县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工程财务审计)已由普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普发改投资(2017)43号 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普安县乾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2.1项目总投资:104687.86万元。
2.2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2.3项目建设地址:普安县南湖街道办(教育局片区、武装部片区及政协路)。
2.4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棚户区改造包含教育局片区,武装部片区及东西干线(K0+000-K0+240)部分,政协路两条道路建设,总建筑面积178650.9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教育局片区住宅及商业共14栋,总建筑面积167652.70平方米;武装部片区新建住宅及商业2栋,总建筑面积10998.26平方米;道路总面积4097.5平方米。
2.5招标范围:本项目财务审计服务,对棚户区改造投入资金进行全过程财务审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且有5年及以上从事工程财务审核工作的经验;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不得存在州委办 [2017]103 号文件规定的红色(高风险)等级的情形。
(注: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以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准),不作财务状况要求。)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12月 6日至2017年 12月27日上午 11:00 时(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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