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编号:WLTP2017WST-SC01
1、采购条件 受国网乌鲁木齐供电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乌鲁木齐供电公司职工食堂所需食材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1.1采购范围 标段编号及标段名称见下表,项目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WLTP2017WST-SC01-01 米面油 WLTP2017WST-SC01-02 蔬菜 WLTP2017WST-SC01-03 水果 WLTP2017WST-SC01-04 干果 WLTP2017WST-SC01-05 禽肉禽蛋 WLTP2017WST-SC01-06 新鲜水产海鲜 WLTP2017WST-SC01-07 冰冻冰鲜食品 WLTP2017WST-SC01-08 调味副食品 WLTP2017WST-SC01-09 肉类1 WLTP2017WST-SC01-10 肉类2 WLTP2017WST-SC01-11 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所投标段内容及预包装食品,有良好的经商信誉和提供优质服务能力的个体或企业,具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能力。 2.2应答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2.2.1应答供应商应证件齐全:包括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食品流通许可证副本。清真食品标志牌副本(牛羊肉)。 2.2.2供应商提供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2.2.3供应商保证提供的大米、食用油、副食品商品具有QS认证;提供的牛肉羊肉均为定点屠宰厂(场)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产品,具有由定点屠宰厂(场)加盖验讫印章并出具《畜产品检验证明》;所有商品并可追溯。 2.2.4供应商应能够配合采购方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卫监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 2.2.5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b.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货物招标标包中同时投标的; c.被责令停业的; d.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e.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f.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g.投标单位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的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及在卫生监督部门无食品卫生事故记录。 2.3应答人若中标后,成交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成交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若应答人中标后,将中标项目向他人进行转包、分包生产的;一经发现,买方有权中止合同并取消其以后的投标资格。 2.4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3.1本次谈判出售电子版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后不退。标书售出后,无论中标与否,标书费一律不退,未交标书费用的将不予接受 3.2请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17年12月7日至2017年12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至13:00,下午15: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人:李 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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