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电厂#1、2机组并网机组涉网性能在线监测数据上传项目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根据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鲁经信电力[2017]217 号“关于做好山东省电力技术监督服务平台接入及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及山东电力技术监督办公室鲁电技监[2017]06号“关于开展山东省并网机组涉网性能在线监测的通知”,将运行机组基础数据上传至技术监督平台,进行子站建设和数据上传调试。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方式,承包方负责本工程的设计、建造、采购、施工、运输、接线、组态、调试、技术服务等。
投标人负责涉网数据上传子站所有设备、软件等安装辅材,负责涉网数据上传子站系统安装(含光缆、网线敷设工作)、调试等工作,保证上传数据正常;负责DCS、DEH侧数据的采集工作。实现涉网数据上传至山东省网源监督服务技术中心,并满足工业控制系统与外网的安全隔离要求。
1.2 招标范围
华能济宁电厂#1、2机组并网机组涉网性能在线监测数据上传项目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6)投标人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7)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在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
2.1.3同一标包的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含)万元人民币。
2.2.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2.2.3投标人近3年须具3项及以上类似本项目工程业绩,且已证明安全可靠(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签字盖章页)。
2.2.4投标人须在投标前到现场踏勘,以熟知现场的实际情况。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2月7日8:30起至2017年12月12日17:3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安全生产许可证);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6.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6.5招标文件费:1067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