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内蒙古自治区
兴安盟科右前旗归流河中型灌区2017年度节水配套
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
一、招标条件
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右前旗归流河中型灌区2017年度节水配套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已经兴安盟水务局、兴安盟财政局以兴水农[2017]44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科右前旗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财政配套及地方水利自筹,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右前旗归流河中型灌区2017年度节水配套改造项目(二期工程)。
2、
3、建设规模:设计灌溉面积1.0万亩,其中改善灌溉面积0.7万亩,恢复灌溉面积0.3万亩。
4、总投资:1401.86万元。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4个施工标段。
6、计划工期:2018年01月07日至2018年06月30日,共175日历天。
7、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8、招标范围:
施工第一标段(标段编
施工第二标段(标段编
施工第三标段(标段编
施工第四标段(标段编
9、招标控制价:
施工第一标段:叁佰壹拾伍万柒仟伍佰捌拾肆元伍角整(¥3157584.50)
施工第二标段:叁佰壹拾万零捌仟玖佰伍拾捌元捌角陆分(¥3108958.86)
施工第三标段:贰佰玖拾柒万玖仟零陆拾肆元柒角陆分(¥2979064.76)
施工第四标段:贰佰玖拾伍万玖仟伍佰捌拾捌元贰角肆分(¥2959588.2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通过相应的资质年审;
3、投标人须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近三年(2014年—2016年)承担过3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原件);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具备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7、投标人须在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方可报名;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本项目施工4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投标资料须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评标期间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如在中标后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报名
(一)报名网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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