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ZGC-2017-F110
开标时间:2017-12-28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贵州兴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贵州兴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架子、保温、防腐
年度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对贵州兴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架子、保温、防腐年度维护项目(项目编号:GZGC-2017-F110)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对此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贵州兴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架子、保温、防腐年度维护项目;
2.2工程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清水河镇;
2.3概况:贵州兴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600MW燃煤发电机组(简称兴义电厂)厂区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清水河镇,根据生产工作要求实施电厂架子、保温、防腐年度维护项目。
2.4招标范围:架子、保温、防腐年度维护项目,并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负责。
2.5项目工期:服务期限暂定为3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每年服务期满前招标人进行全年服务质量验收评价,验收评价结果满足招标人要求则继续执行下一年合同,验收评价结果不满足招标人要求则终止合同。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结算方式:
2.7.1常规脚手架结算:常规脚手架是年度总包干价格,按季度结算,每季度支付合同价格的25%,经甲方生产(技术)部门出具合格的季度维护服务评价意见,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对应结算金额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个月内进行支付。
2.7.2大型脚手架、保温等维护结算:按季度结算,保温、大型脚手架及其它维护按固定单价据实结算(含税价),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对应结算金额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个月内进行支付。不因政策性调整、物价上涨、人工材料变化而调整,以双方签字认可的实际工作量作为结算依据,材料损耗由乙方自行负责,结算时不考虑材料损耗。但第四季度的结算金额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为一年。
2.7.3防腐维护结算:按季度结算,防腐维护按固定单价据实结算(含税价),经甲方生产(技术)部门出具工程量验收签证单,据实结算,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对应结算金额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个月内进行支付。第四季度的结算金额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为一年。
2.7.4本合同范围外发生工作内容的结算计价方式:本合同范围外发生工作内容的结算计价方式:以《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3版》、《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及相关配套文件为计价依据,计算直接费(不含未计价材料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的合计金额(不含未计价材料费),按此合计金额作为结算价款,按下浮率折算结算金额。
2.7.5付款:电汇或汇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足够资产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能力;
3.3投标人须是具有良好的商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4投标人需同时具备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5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相关事宜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15日,每天9:00-12:00, 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2017-12-28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贵州兴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贵州兴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架子、保温、防腐
年度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对贵州兴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架子、保温、防腐年度维护项目(项目编号:GZGC-2017-F110)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对此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贵州兴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架子、保温、防腐年度维护项目;
2.2工程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清水河镇;
2.3概况:贵州兴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600MW燃煤发电机组(简称兴义电厂)厂区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清水河镇,根据生产工作要求实施电厂架子、保温、防腐年度维护项目。
2.4招标范围:架子、保温、防腐年度维护项目,并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负责。
2.5项目工期:服务期限暂定为3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每年服务期满前招标人进行全年服务质量验收评价,验收评价结果满足招标人要求则继续执行下一年合同,验收评价结果不满足招标人要求则终止合同。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结算方式:
2.7.1常规脚手架结算:常规脚手架是年度总包干价格,按季度结算,每季度支付合同价格的25%,经甲方生产(技术)部门出具合格的季度维护服务评价意见,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对应结算金额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个月内进行支付。
2.7.2大型脚手架、保温等维护结算:按季度结算,保温、大型脚手架及其它维护按固定单价据实结算(含税价),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对应结算金额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个月内进行支付。不因政策性调整、物价上涨、人工材料变化而调整,以双方签字认可的实际工作量作为结算依据,材料损耗由乙方自行负责,结算时不考虑材料损耗。但第四季度的结算金额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为一年。
2.7.3防腐维护结算:按季度结算,防腐维护按固定单价据实结算(含税价),经甲方生产(技术)部门出具工程量验收签证单,据实结算,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对应结算金额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个月内进行支付。第四季度的结算金额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为一年。
2.7.4本合同范围外发生工作内容的结算计价方式:本合同范围外发生工作内容的结算计价方式:以《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3版》、《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及相关配套文件为计价依据,计算直接费(不含未计价材料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的合计金额(不含未计价材料费),按此合计金额作为结算价款,按下浮率折算结算金额。
2.7.5付款:电汇或汇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足够资产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能力;
3.3投标人须是具有良好的商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4投标人需同时具备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5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相关事宜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15日,每天9:00-12:00, 14:00-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