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海拉尔机场扩建工程航站楼、供水站、总图工程及附属、货运库改建施工工程------天窗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伦贝尔海拉尔机场扩建工程航站楼、供水站、总图工程及附属、货运库改建施工工程------天窗已由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呼发改行审字【2015】6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采购范围:本工程招标范围为呼伦贝尔海拉尔机场扩建工程航站楼、供水站、总图工程及附属、货运库改建施工工程屋面排烟天窗系统的固定天窗、电动开启窗、电动排烟窗自动开启器,按招标人提供的图纸进行生产、供货、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技术服务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以及标书规定的其它内容。完成与其他工程相交的界面处理,最终形成完好、无缺陷的工程交付业主和招标人。
投标人完成屋面排烟天窗的电动部分、配电部分、控制部分、铝合金窗体部分,现场控制按钮、同步器和相应管线的安装,航站楼消防控制中心手动按钮和相应管线安装,管线开洞;以及完成本系统所需要的铝板收口、密封等所有材料和相应安装内容。所有管线在此承包范围内包干包死。其中,配电部分从航站楼主楼消防控制室配电箱引电之后的系统安装,包含控制箱及安装。
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电动开启系统生产商可独立投标;电动开启系统生产商唯一授权代理商,可以独立投标;投标品牌具有近五年以来国内大型公共建筑供货业绩1个(大型公共建筑指已竣工单体且含电动开启系统单个合同金额在200万及以上的航站楼、会展场馆、体育场馆、火车站(含城铁站和地铁站)、大会堂、博物馆建筑)。产品(即消防电动开窗机控制设备、推杆式消防电动开窗机)通过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并出具检测报告(或认证发证检测报告)以及国家3C强制认证报告。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3.3投标人开标及资格后审时需携带以下证照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委托书、经办人本人身份证。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提供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
项目名称 | 标段号 | 金额(元) |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
呼伦贝尔海拉尔机场扩建工程航站楼、供水站、总图工程及附属、货运库改建施工工程------天窗二次招标 | / | 68,000.00 | 1540 4359 3294 |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按中标价的10%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电汇或现金的方式缴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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