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临朐县公安消防大队锅炉购买项目
二、项目编号:JTWF20171004 三、项目内容: 项目概况 预算 供应商资格要求 因环境整治取缔燃煤锅炉,导致大队冬季无法取暖,经党委研究决定采取天然气进行供暖,现进行锅炉改造。 16.5万元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生产或销售、供货安装能力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 3、具有《锅炉制造许可证》 四、报名及获取询价通知书时间及地点 1、报名及获取询价通知书时间:2017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自行领取 费用:300元/份 4、报名单位须提供以下证件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装订成册):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锅炉制造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需有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资料必须真实,严禁借资质参加投标。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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