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临河热电厂
资金来源: 其它
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交货期
1.1项目概况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临河热电厂2018年度液氨采购项目位于巴彦淖尔市内。
1.2 招标范围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预估量) |
生产厂家 |
备注 |
1 |
液氨 |
见技术要求 |
吨 |
1100 |
||
交货期:按需方要求分批送货。
服务质量要求: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1.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2.1.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投标人不得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记录;
2.1.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及生产厂家资质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如三证合一直接提供新营业执照);
2.2.2投标申请人若是制造商,必须具有《安全工业品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不具备,可提供合作运输企业相关资质及合作协议书;投标申请人若为代理商,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二类)》、《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类)》如投标人不具备,可提供合作运输企业相关资质及合作协议书、还应提供液氨产品制造商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
2.2.3投标商具有近三年同类型的类似销售业绩合同(至少三份)。
3.招标文件的获取
从2017年12月7日9:00起至2017年12月13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