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海西支队德令哈中队阳光房工程项目
1、招标条件
武警海西支队德令哈中队阳光房工程项目已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青海省总队保障部保需【2017】2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支队,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诚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QHCR-ZB2017-007。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武警海西支队德令哈中队院内
2.2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17年12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8年1月25日。
2.3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4招标范围: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新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投标人还必须提供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
3.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要求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及继续教育证明、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至少具有3个及以上类似施工业绩,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3.4其他要求:3.4.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或由于股权不明和股权问题产生股权纠纷的书面承诺,如被查实存在上述问题将会取消投标资格。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4.3 在青建工【2017】173号《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6年度建筑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文件中通报处理的42家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12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00时,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同盛路万达广场2号楼16层,由委托代理人持胶装成册的以下资料现场参加报名: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经法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投标人其《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复印件)
(5)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
(6)拟派项目经理其身份证、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及继续教育证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本)(复印件)
(7)委托代理人(报名人),其本单位至少近三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8)至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或由于股权不明和股权问题产生股权纠纷的书面承诺(原件)
4.2前述4.1所指报名资料中的复印件和原件均要求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前述4.1所指的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时必须和报名资料中的项目经理一致,不得发生人员变更。
4.3招标文件费用:600元/份,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且不支持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上午9时30分整,地点为青海诚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同盛路万达广场2号楼16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青海经济信息网(http://www.qhei.org.cn)”上发布。
7、
招标
地
联系
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青海诚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