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现对青阳县芙蓉湖公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青阳县芙蓉湖公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青政采代(FW)2017-017 3、项目预算:项目预算金额1581865.42元/年,三年预算总额为 4745596.26元。 4、公园概况及项目内容: 青阳县芙蓉湖公园占地总面积85.33万㎡,其中水面面积为55.23万㎡,绿化面积为20万㎡,园路、广场、沙滩、水榭等10万㎡,构筑、建筑物为0.1万㎡,照明灯436盏及其它设施一批。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根据服务的总体情况,由采购方书面通知乙方续签合同(一年期)或不续签合同。如续签第二、第三年的合同,合同价按照第一年的合同价格执行。 本次公开招标的内容是物业管理一体化服务,物业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安保服务和保洁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安保服务内容 1、保护公园辖区内的土地资源及动植物资源,做好防火、防盗、防溺、防抢、三防(防旱、防汛、防台风)等安全防范工作;停车场、公园舞场要安排专人进行安全保卫工作。简言之,公园红线范围内所有安全、维稳、秩序管理等均属服务内容,中标方需无条件进行服务。 2、维护园区治安秩序,制(防)止寻衅滋事,如打架斗殴、敲诈勒索等各类治安事件,对乱摆卖、携犬入园、骑摩托车、骑电瓶车、在草地开展各种健身活动、违规进行服务性收费、使用高音喇叭、乞讨、破坏公共设施、破坏环境及行为不轨等现象进行劝导、说明、纠正,维护游客正常游园秩序; 3、做好园区内车辆管理; 4、防止公共财产及设施设备受损,保护游客人身安全; 5、做好护林防火工作;做好自然灾害与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6、法定节假日工作要求: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国庆、中秋等法定节假日及大型活动期间,中标人必须按照公园管理办公室或(当地)公安机关的要求增派人员,加强园区内安保管理工作。 7、制定应急预案及预防预控措施。 (2)保洁服务内容 1、公用设施(含灯具、监控、水电设施、桌椅、垃圾桶、健身器材、公厕设施、码头、栏杆、建筑及水面等)的清洁工作。 2、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含道路、广场、绿地、生态护岸、涉水区域、公厕、建筑等)、冬季铲除冰雪、垃圾收集和清运、转运等。 3、汛期过后的场地清淤、河道清洁等工作。 4、法定假日工作要求: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国庆、中秋等法定节假日及大型活动期间,中标人必须按照公园管理办公室的要求增派人员,加强园区内保洁服务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相关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15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受理)。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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