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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厦门北动车运用所和迁建既有厦门客车整备所
工程造价审核、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审核招标公告
南铁审招〔2017〕64号
为规范价款结算,合理控制投资,提高建设管理水平,本单位拟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新建厦门北动车运用所和迁建既有厦门客车整备所两个项目的征地拆迁(含三电及管线迁改)、项目材料设备价差、工程变更设计等工程造价审核、竣工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审核工作,现公开招标选择1家会计师事务所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联合体(以下简称审价机构联合体)从事以上业务。
一、审价机构联合体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需具备甲级资质;
(2)各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会计师事务所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有20名以上注册会计师;
(4)造价咨询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有20名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
(5)派出的审计和审价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6人,其中:注册会计师和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80%,且具有3年及以上从业经验;
(6)近3年没有受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的记录,在承担有关审计工作中未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且近2年内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注:投标人应根据《南昌铁路局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关于印发〈南昌铁路局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南铁建设〔2014〕578号)规定,按要求自行到单位住所地、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或南铁分院对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7)没有被铁路总公司书面认定受到从业限制;
(8)会计师事务所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各自职责和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建设项目审价(审计、审核)工作实施管理,并承担管理和协调责任。
二、项目概况
1.新建厦门北动车运用所工程(以下简称“动车所”):位于厦门市同安区禾山村境内,距离厦门北站约3公里。设走行线2条,车场内设存车线27条、检查库线8条、外皮洗刷线和牵出线各2条、临修线及不落轮镟线各1条,并设检查库及边跨、临修及不落轮镟库等生产生活房屋共约6.34万平米。批复总投资15.9729亿元,其中厦门市负责征地拆迁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约2.1亿元,工程费用由铁路总公司承担,使用铁路专项资金4亿元,其余使用银行贷款,为铁路总公司基建项目。工程于2014年12月开工,计划2017年12月竣工。
2.迁建既有厦门客车整备所工程(以下简称“客整所”):将既有厦门客车整备功能整体迁建至厦门北,在动车所东南侧新建客车整备所和机务折返所。整备所内设整备线8条、临修和不落轮镟线各1条、存车线5条、机待线2条;折返所内设待班线3条、停留线1条、走行线1条。改造既有厦门客车整备所和厦门北站相关设施。新建生产生活房屋共约4.47万平米。初步设计批复总概算4.82亿元,其中厦门市负责征地拆迁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约0.9亿元,另承担工程投资1.4亿元,合计2.3亿元,其余投资由南昌铁路局更改资金承担,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更改项目。工程于2014年12月开工,计划2018年10月竣工。
三、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1)招标范围:动车所和客整所两个项目的工程造价审核、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审核工作。主要包括征地拆迁(含三电及管线迁改)、项目材料设备价差、工程变更设计等工程造价审核、竣工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协助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等。
(2)标段划分:动车所、客整所两个项目合并招标,合设一个标段(标段编号:XDSJ)。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和递交
(1)投标人应于2017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9:30时至11:30时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汇款凭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采用银行汇款方式,售后不退。
(2)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1月4日09:30时至1月4日 10:00时内(北京时间)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