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莆田市分公司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故、意外残疾、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4个项目。
拟参保人数613人,分别为合同制228人、紧密制152人、经营外包233人。 1.2 项目服务地点:莆田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采购项目性质:服务采购 1.5本项目固定不含税保费520元/人,报价人对保额进行报价,其中意外身故、意外残疾项目保额均不得低于60万元/人,否则其报价将被否决。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报价人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经营权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同一公司只允许其中一家公司及分公司参加投标。 2 .2报价人在莆田市辖区内具有独立固定经营场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若是租赁场所,必须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2.3报价人必须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其业务范围必须包括经中国保监会核定的经营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2.4报价人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资产负债表)、社会保障资金(社保等相关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和报价人上报保监会的2016年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相关材料。 2.5报价人须提供住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2.6 本项目要求报价人须能够提供与所报价标的物(服务)对应的,且符合国家适用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7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报价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9报价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伙同一人或管理人员相互任职的;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参股的; (2)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重组等不能正常运转状态的; (3)主要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或以其他方式受到限制的; (4)报价日最近三年内曾发生串通报价、以非法手段谋取中选等违反国家招标报价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 (5)报价日最近三年内在国内、外提供拟报价的产品/服务过程中发生重大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其他重大问题的认定以省部级及以上的正式通报为准;以上各条均由招标项目需求单位在评审阶段向评审委员会提供具体的文件;对于其他相关厉害关系人提出的上述举证诉求等,必须在开标后4个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过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委员会提出; (6)报价日最近三年内在与采购人及其下属分公司经济往来中,发生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被终止合同,或正在进行法律诉讼的; (7)报价日最近三年内,报价人或其人员在与采购人发生经济往来的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采购人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报价人或其人员、采购人或其人员被国家机关(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判决、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或导致采购人或其人员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报价人或其人员在与采购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采购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上述任一后果的; (8) 报价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证书、证明等材料出现伪造、篡改等造假行为;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12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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